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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网址:http://www.yxjcjx.com/

2018年03月02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银海街550号2幢第二层B区

杭州同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项目选址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租用开发区白杨街道银海街550号2幢第二层B区(浙江曙光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用建筑面积130m2;规模:年产单克隆抗体100克、多克隆抗体900克、人工抗原60克、微生物培养10L

根据要求,建设单位开展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用报告纸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和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根据核查,项目公众调查材料真实、有效;公众调查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被调查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持支持或无所谓的态度,且被调查团体和个人未对项目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治理单位提出治理方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试生产并及时报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项目排水依托租用厂房已建排水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放;项目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回收公司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企业按上述环保措施执行后所产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9898526 传真:89898527  邮箱: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H18号窗口